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
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
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康宝华先生(董事长)、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闫凌宇
先生、毛鹤同先生、王昊先生;
   2、独立董事:张广宁先生、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
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主席)、张广宁(委员)、黄鹏(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袁知柱(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昊(委员)、黄鹏(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黄鹏(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广宁(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建刚(监事会主席)、王剑峰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女士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陈光伟先生
       2、副总经理:孙鹏飞先生、丛峻先生
       3、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
       4、董事会秘书:谢刚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孙琦女士
       6、内部审计负责人:靳翎女士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刚                             孙琦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2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子信箱     xiegang000725@qq.com            sunqi@bltcn.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张楠女士、谷云松先生、郑艳文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闫凌宇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
公司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哈刚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非职工代表监事孙鹏飞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
监事职务、监事会主席职务;非职工代表监事靳翎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
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4、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
   5、谷云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艳文先生、吴粒女士、哈刚先生、靳翎女士、赵明强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楠女士持有公司 115,830 股股份,谷云松先生持有公司
22,000 股股份,张楠女士、谷云松先生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3
附件 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康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
员,1970 年 9 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康宝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 1970
年 9 月至 1973 年 12 月在沈阳 6941 机械厂工作;1973 年 12 月至 1989 年 6 月
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工作;1989 年 6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沈阳强风集团公司董事
长;1992 年 11 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9 月创立沈
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自博林特设立至 2005 年 10 月任
博林特执行董事;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博林特董事长;201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康宝华先生通过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
加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0,211,824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2,268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
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陈光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
员,毕业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职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沈阳铝材厂、沈阳远大铝业工程
有限公司;2002 年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副
总经理、监事会主席,2010 年 9 月至今任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陈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8,63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4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
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闫凌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
员,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工学硕士。2007 年 4 月,就职沈阳远大机电装
备有限公司,担任风力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
2009 年起任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1 月担任沈阳远大电
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担任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总裁;
承担过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 AP1000 核主泵变频器、CAP1400 核主泵变频器的
开发等工作;荣获过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铁西区劳动模范等荣誉,曾任公司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闫凌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毛鹤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0 月出生,毕业
于东北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 年加入公司,曾任
电梯设计员、主任工程师、安全技术部部长、产品终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研发
中心总监、董事。
    截止目前,毛鹤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7,28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5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
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王延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共
党员,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 年加入公司,曾任调试员、江苏分公司维
保经理、华东区域维保经理、安装维保公司总经理、生产运营系统总经理,现任
公司总经济师、董事。
    截止目前,王延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6、王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
于 2002 年获得吉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2007 年加入沈阳远大铝
业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北方区域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
司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6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张广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辽宁省证券登记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辽宁东软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广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广
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袁知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
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9 年入职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
系,曾任会计系讲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袁知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知
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7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
学,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
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奥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
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黄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鹏先
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
信被执行人”情形。




                                  8
附件 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杨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
历, 2002 年 5 月加入公司,曾任设计员、市场技术支持、投产部部长、售后经
理、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安装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催款清欠中心总监、公司
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杨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王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04 年任职于哈尔滨汽轮机厂,2007 年 7 月加入公司,曾任工艺员、工艺
组长、工艺部长,2015 年于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任职现场持续改善部经理,
2016 年曾任公司工业工程部总工程师,现任沈阳远大农机配件有限公司任职总
经理,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王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9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佳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 年加入公司,曾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部副
经理、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李佳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10
附件 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光伟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详见附件 1 董事简历。
    2、孙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
员,大学学历,曾就职于辽宁人民广播电台。2002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综
合管理部部长,企划部部长,企划发展宣传中心总监,组织人事与企划管理中心
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国内市场运营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孙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丛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
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 2002 年获得英国比德福德大学 Universit Of
Bedfordshire 市场营销管理专业硕士,1997 年 7 月-2000 年 7 月任沈阳天信科
技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市场营销管理部部长;2002 年 9 月-2003 年 7 月任英
国伯明翰市政府 SellyOak 地区民政办公室行政助理;2003 年 12 月曾任公司国
际贸易部销售经理;商贸公司副总裁;远大智能全球运营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丛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9,78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1
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
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王维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成本会计,
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先后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西子航空产业有
限公司任职会计主管和成本会计,2015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成本会计、会
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王维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谢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经济师。2012 年 6 月通过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资格考试,2011 年 11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
部长职务。2018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第三届董事会董秘职务、副总经理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谢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12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
学专业,曾就职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3 年 4 月起就职于公司证
券部,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4 年 7 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孙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靳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沈阳大学工
业会计专业毕业。1997 年 2 月,就职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
2001 年 1 月起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
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靳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13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