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议案及有关资料,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将 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核查,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有利于保 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中硕、苗应建、张桃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