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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顾地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和规定,我们作为顾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相关决策程序,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连带责任
担保,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此之外,公司也没有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0 年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
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执行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
规定进行,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内
部控制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
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我们认同该报告。

     四、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
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
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
段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积极妥善处理好全资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诉
讼,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

     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发表了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在审议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之前,得到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杨中硕、苗应建、张桃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