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
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
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
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
此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
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是上市公司为了在鸿生源股份董事
会发挥重大影响的正常安排,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而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君 何 艮 高程海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