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的参股公司广西鸿
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股份”)为满足其日
常营运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
信,期限为 12 个月,鸿生源股份的所有法人股东,即公司与广
西鸿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科技”)均为上
述银行授信提供全额担保,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
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
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鸿生源
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
需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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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
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鸿生源股份概况
公司名称: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 4 楼 405 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 敏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1 日
主营业务:城镇污泥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城镇生活污
水处理;废旧塑料加工、销售;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城镇
污泥处理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市政
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维
修;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的生产及销售;环保设施的运
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业废水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废
渣治理、供排水治理、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渗透液处理;人工湿地、
土壤及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与推广、施工、维护;防渗处理工程、
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清扫;清洁服
务;粪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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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及其他关联业务:公司持有鸿生源股份 47.11%的
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鸿生源
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关联担保以外,公司与鸿生源股份不
存在其他关联业务。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2020年1-9月(或2020年9 2019年度(或2019年12月31
项目
月30日)未经审计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2,039,801.34 571,027,234.85
负债总额 283,460,354.05 301,617,760.41
银行贷款总额 116,253,141.75 145,462,075.10
流动负债总额 227,431,863.24 241,612,336.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028,490.81 60,005,423.97
净资产 358,579,447.29 269,409,474.44
营业收入 34,215,923.10 100,855,551.15
净利润 -11,141,683.15 -14,940,310.56
或有事项:无
外部信用评级:无
4. 鸿生源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反担保人孙忠义先生,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41,612,82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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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行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鸿生源股份因资金周转需要,
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期限为12个月。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及鸿生源科技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
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务人应向债权
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银行相关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
全额反担保。
2、若鸿生源股份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及
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公司代鸿生源股份向债权人清偿借款本金、
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及损失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
反担保人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及损失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公司
的欠款。如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应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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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项。
六、董事会意见
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全额
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将用
于满足其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的流动资金需求,支
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鸿生源股份目前经
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高,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同时公司
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
生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鸿生源股份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被担保公司3.86%的股
权,因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无法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要
影响,故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
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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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原
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
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因此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小,不
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
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是上市公司为了在鸿生源
股份董事会发挥重大影响的正常安排,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而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113,900万元,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0,448.68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担
保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
总额度为116,9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2019年12月31日)的39.4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的88.03%。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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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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