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
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
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
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君 何 艮 高程海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