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1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15 人,代表

股份 123,427,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635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 3 人,代

表股份 122,852,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46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74,7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6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

                             2
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1 个议案。其中,《关于 2022 年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

案》特殊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3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4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86,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614%;反对 537,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353%;弃权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943%;反对 5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3.4923%;弃权 4,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713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19,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887%;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954%;弃权 266,500

                            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583%;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1.9697%;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19,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887%;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954%;弃权 2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583%;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1.9697%;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45,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090%;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1%;弃权 266,500

                            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9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0258%;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6022%;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9、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

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

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 104,478,461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与海洋

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岛国信

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岛国信

金控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等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创

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104,478,461 股)作为关联股东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18,949,220 股。

                            7
    表决结果:同意 18,733,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8.8596%;反对 216,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14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602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45,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090%;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26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9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025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266,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894%。

                            8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吴晓飞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9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