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1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15 人,代表 股份 123,427,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635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 3 人,代 表股份 122,852,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46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74,7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6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 2 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1 个议案。其中,《关于 2022 年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 案》特殊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3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4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86,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614%;反对 537,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353%;弃权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943%;反对 5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3.4923%;弃权 4,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713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19,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887%;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954%;弃权 266,500 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583%;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1.9697%;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19,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5887%;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954%;弃权 2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583%;反对 2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1.9697%;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45,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090%;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1%;弃权 266,500 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9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0258%;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6022%;弃权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720%。 9、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 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 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 104,478,461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与海洋 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岛国信 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岛国信 金控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等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创 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104,478,461 股)作为关联股东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18,949,220 股。 7 表决结果:同意 18,733,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8.8596%;反对 216,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14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602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945,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090%;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26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9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025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266,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3894%。 8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2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249%;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75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3978%;反对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5848%;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吴晓飞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9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