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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良信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24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1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
 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
 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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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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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
 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1.00                        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
     2.00                  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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