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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洋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5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出具《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通过科学有效的
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保证公司达到或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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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和经营
活动的安全。

    3、建立良性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合理保证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
度的规定。

    (二)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
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经营业务、管理要求等方面
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
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包括涵盖的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常州天宏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光洋(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企业文化、信息传递、资产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
以下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从这五个要素进行
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

    1、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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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治理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

的要求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

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

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 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
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3) 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

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财务收支

及经营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评价。

   (4)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为使公司企业文化落地,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
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年度表彰大会,表彰公司先进个人和集体,还将优秀事迹予以宣传,
树立榜样的力量,影响并带动公司所有人共同进步;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
新年文艺汇演、春游、拔河比赛、跳长绳比赛、爱心基金援助等,使员工们感受到了光洋
大家庭的温暖。不定期举办员工操作技能竞赛活动,生活技能竞赛活动,给员工营造积极
轻松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

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财务收支

及经营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评价。

   3、信息沟通

    公司利用内部局域网现代化信息平台,使管理层、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

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各部门加强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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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沟通和反馈,并通过网络渠道等,及时获

取外部信息。

    在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及时传递内部的任命,和需要及时传递

的内容,而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可以直接授权查阅公司相关的制度文件,实现了内部信息

资源的共享,从而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

    公司用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投资者和媒体

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

    公司配有专门的网络管理及维护人员,加强对公司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访问和变

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存储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运行。为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保障系统。组织内部沟通的充

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

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措施。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程序。公司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上有明确的目标。公司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的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处理
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的保证资产账面与实际的定期核对相符。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
的实现,公司采用交易授权、责任分工、内部稽核等控制措施。在对募集资金使用、控股
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资产管理等方面建立了控制程序。

   (1) 交易授权

    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采用一般授权,重大交易事项、投资采用特别授权。费用开支方面,以财务管理制度为基

础,制定了费用核销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投资、担保、出

售资产、重大合同等明确了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内容。在股东大会授予董事

会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外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 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设立独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

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

备程度进行审查。公司内审部门对重要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的稽核,以保证公司各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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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合规性及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正确性以及相关内控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 职责分工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对各部门划分职责,合理设置分

工。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将各项交易业务的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授权批准与

业务经办的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的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的分离等。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修
订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信息
披露等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向或违规
使用的情况。

   (5) 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
面进行必要的管控。除了监督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是否严格遵循相关制度的规
定外,公司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合同、重大资本支出和重大损失等重大经济活动
的合法合规性及效益性,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
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能够及时准确的报告给总公司,总公司快速归集有关信息,提高了管
理的有效性。

   (6)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关系的确
认和关联交易的内容,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同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7)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权限、审议程序和控制要求。对外
担保公司遵循安全、合格、审慎原则。所有担保事宜由总公司统一控制,限制子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从而使公司资产安全得到保障,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8) 信息批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
露的范围、流程、法律责任、重大信息内部沟通传递的程序、公司对外宣传的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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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按披露制度规范执行、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情形。

   (9) 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于资产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资产管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对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点过程中出现

的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有效防止实物资产的被盗和损毁,以保证资产的安

全与完整。

    5、对控制与监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检查工作,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进

行审计和监督,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公司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
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等于或超过利润总
额的 10%,或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等于或超过利润总
额的 5%但小于 10%,或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3%。

    一般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5%,或小于资产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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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
款等舞弊行为;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执行。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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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内部控制自我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的,并在 2018 年得到了持续的完
善和健全,公司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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