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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洋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

    一、公司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 号文)核准,常州光
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洋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
东公开 发售 股份数 量为370,000股, 发行 后公 司总股 本由99,960,000股变 更为
132,790,000股,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132,7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3,279,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3,116,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4月
29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906,000股。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90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10月9日实施完毕。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08,993,2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
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097号)核准,公司向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
的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吕超、武汉当代
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口国发高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王永、王建利、薛桂凤、张学泽、吕源江、吕元
永、窦红民、刘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08,777股购买其持有的天海
同步100%股权。上述13名股东获发的公司股份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78,001,977股。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1、《关于定向回购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以下简称“补
偿义务主体”)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计天海同步未完成
2015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2015年度应补偿给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162,017股;2、《关于定向回购公司股东返还股份的议案》,吕超在2016年4
月17日与公司就重组事项的后续相关事宜签署了《关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
司重组事项的后续相关事宜》向公司承诺:无论天海同步2015年度最终经审计的
业绩是否达到原协议约定的2015年度承诺业绩,吕超都将在其通过本次收购项目
所获得的公司股票中拿出335万股(对应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实施的2015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10送12”后变为737万股)返还给公司。上述应补偿和返还的
股份共计为8,532,017股。公司以2元总价回购了上述股份,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为
469,469,960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
主体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计天海同步未完成2016年度的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2016年度应补偿给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08,884股。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了上述股份,于2018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为468,861,076股。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1,85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为2021年3月9日。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87,411,076股。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460万股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12月10日。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92,011,07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投资”)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公司股东信德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
市公告书》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各
项承诺。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7,787,354            1,942,500          注1
                合 计                            7,787,354            1,942,500
    注1:根据信德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信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7,793,138股,

其中限售股份7,787,354股,无限售流通股5,784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

本年可减持比例-所持无限售流通数量,即7,793,138*25%-5,784=1,942,500股,本次解限后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942,500股。上述股份数量取整,不适用四舍五入原则。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6,530,516      19.62           -1,942,500       94,588,016     19.22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34,385,413          6.99             0           34,385,413        6.99
首发后限售股          38,995,103          7.93        -1,942,500       37,052,603        7.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150,000          4.71             0           23,150,000        4.71
二、无限售条件流
                      395,480,560     80.38           +1,942,500       397,423,060    80.78
通股
三、股份总数          492,011,076     100.00                 0         492,011,076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光洋股份相关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洋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和其他限售承诺;光洋股份对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泰证券对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