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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洋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高级管理人

员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朝阳先生、郑伟
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计划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7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0.58%)。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李树华先
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建钢先生、
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                  计划减持股
                               持有公司                  计划减持股份
                                            份占公司总                  份数量不超
股东名称           职务        股份数量                    数量不超过
                                            股本比例                    过公司总股
                               (股)                        (股)
                                              (%)                     本比例(%)
 李树华           董事长       3,800,000       0.77         400,000        0.08
 吴朝阳     董事、总经理       2,550,000       0.52         450,000        0.09
           董事、财务总监、
 郑伟强                     1,900,000          0.39         475,000        0.10
             董事会秘书
 张建钢     高级管理人员       1,700,000       0.35         400,000        0.08
  翁钧      高级管理人员       2,303,000       0.47         575,750        0.12
 黄兴华     高级管理人员        950,000        0.19         200,000        0.04
 沈亚军     高级管理人员       1,550,000       0.32         375,000        0.08
           合计                14,753,000      3.00        2,875,750       0.5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用于缴税等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875,75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58%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
应处理);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
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