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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吴琪)2019-04-23  

						                        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人2017年5月2日起担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
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18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
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其他董事出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21               19                1                1                 0


    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
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
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1月11日                     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次会议
                                  (2)关于投资建设副产盐综合利用暨氯碱装
                                 置技改升级工程的独立意见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磷酸铁锂正
                                 极材料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艾德进行股权收
                                 购暨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天赐增资事项的
                                 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关于增加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
                                 意见
                                 (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1月29日                    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一次会议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
                                 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独立意
                                 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变更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
2018年2月6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部分股份的受让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九江矿业部分     同意
2018年2月28日
                  十三次会议     股权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投资     同意
2018年3月5日
                  十四次会议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草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3日
                  十五次会议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第四届董事会第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3日                                                                同意
                  十六次会议     (2)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
                                 目(一期)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4月20日                    (4)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同意
                  十七次会议
                                 意见
                                 (5)关于2018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8)关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云锂进行增资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吨锂辉石选矿
                                  工程(一期)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对公司201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5月21日                     意见                                      同意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第四届董事会第   度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5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暨关
2018年7月4日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18年7月13日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划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云锂增资暨关联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24日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8月17日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受让中天鸿锂清源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9月14日                     见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3)关于变更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硫磺制酸
                                  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8年12月12日                    (1)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十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审计部工作报告及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利用参加公
司年审沟通会的机会,与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对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财
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请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及微信
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
公司运行状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2018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仔细阅读
了相关材料,参加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的汇报,并与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交流,了解掌握公司2018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
实履行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除自主学习外,积极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
导培训、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以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8年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报告人(签字):
                                                              吴   琪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