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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2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 2020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
面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0
年度内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利剑:                   ;




项振华:                   ;




李宏伟:                   。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