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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10-19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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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
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
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
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年度或中期
分红方案。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1)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未来三年,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20%,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
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交付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考虑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并接受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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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安排

    公司至少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规划。


    四、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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