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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贵: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
该全资子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上述决定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


    (以下无正文,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曾德明:__________________


唐   红:__________________


刘亚辉:_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