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6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白银城 1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618,168,8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96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484,873,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3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3,295,465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6.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3,295,4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302%。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 表决意见 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 关于 公司 2020 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告的议案》 《 关于 公司 2020 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3 2020 年年 度报 告 617,378,412 99.8721% 796,400 0.1279% 0 0 通过 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公司 2020 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案》 《 关于 公司 2020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17,368,712 99.8706% 800,100 0.1294% 0 0 通过 的议案》 《 关于 预计 2021 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 7 亏损达到股本总额 617,372,312 99.8712% 796,500 0.1288% 0 0 通过 三分之一的议案》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公司 1 2020 年度董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 2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 2020 年 3 年度报告及 133,295,465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 4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务决算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5 133,295,465 132,495,365 99.3998% 800,100 0.6002% 0 0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 6 133,295,465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常关联交易 议案》 《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 7 达到股本总 133,295,465 132,498,965 99.4025% 796,500 0.5975% 0 0 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