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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6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白银城 1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618,168,8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96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484,873,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3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3,295,465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6.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3,295,4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0302%。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
                                                        表决意见
                                                                                                              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 关于 公司 2020
 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告的议案》
     《 关于 公司 2020
 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3   2020 年年 度报 告   617,378,412      99.8721%       796,400           0.1279%          0          0      通过
     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公司 2020
 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    617,372,612      99.8712%       796,200           0.1288%          0          0      通过
     案》
     《 关于 公司 2020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17,368,712      99.8706%       800,100           0.1294%          0          0      通过
     的议案》
     《 关于 预计 2021
 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
 7   亏损达到股本总额    617,372,312      99.8712%       796,500           0.1288%          0          0      通过
     三分之一的议案》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公司
 1   2020 年度董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
2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 2020 年
3   年度报告及     133,295,465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
4                  133,295,465   132,499,265   99.4027%   796,200   0.5973%   0   0
    务决算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5                  133,295,465   132,495,365   99.3998%   800,100   0.6002%   0   0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
6                  133,295,465   132,505,065   99.4070%   790,400   0.5930%   0   0
    常关联交易
    议案》
    《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
7   达到股本总     133,295,465   132,498,965   99.4025%   796,500   0.5975%   0   0
    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