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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2-10-2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本次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 26,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