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1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关联方无息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