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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实际担                                   是否履 是否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签署日)       保金额                                  行完毕 逾期
                披露日期
浙江友邦集成墙 2019 年 04                                                      2020.2.25~
                             500.00 2020 年 02 月 25 日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面有限公司      月 26 日                                                       2021.2.19
嘉兴友邦集成木 2019 年 04                                                      2020.3.16~
                            1,000.00 2020 年 03 月 16 日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作家居有限公司 月 26 日                                                        2022.3.15
嘉兴友邦集成木 2019 年 04                                                      2019.6.28~
                            1,000.00 2020 年 03 月 17 日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作家居有限公司 月 26 日                                                        2020.6.28
嘉兴友邦集成木 2019 年 04                                                      2019.12.25~
                             500.00 2020 年 03 月 17 日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作家居有限公司 月 26 日                                                        2021.12.24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嘉兴友邦集成木作
      家居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墙面有限公司的担保,高峰时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
      的担保额度,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
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65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28%。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黄廉熙   孔冬   黄少明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