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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全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
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8 日为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11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