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友邦吊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2021-07-24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友邦吊顶
股票代码:002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骆莲琴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骆旭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时沈祥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盐县
股份变动性质: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 15 号》的规
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友邦
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吊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友邦吊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3
附 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骆莲琴、时间、骆旭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时沈祥
公司/上市公司/友邦吊顶 指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上海徜胜 指
伙),前身为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 名:骆莲琴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具有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330424196301******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 名:时间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具有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330424198711******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 名:骆旭平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330424196901******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 名:时沈祥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具有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330424196308******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骆莲琴与时间系母子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骆莲琴与骆旭平
系姐弟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骆旭平与时间系舅甥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行动人时沈祥与骆莲琴系夫妻关系,与时间系父子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骆莲琴、时间、骆旭平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上海徜胜因注销,导致上海徜胜
持有的友邦吊顶股份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
协议或安排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6,244,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1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 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0,425,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79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时沈祥 47,096,691 35.8292% 47,096,691 35.8292%
骆莲琴 39,065,640 29.7195% 40,585,502 30.8757%
时间 0 0.0000% 2,120,063 1.6129%
骆旭平 82,500 0.0628% 622,856 0.4738%
合计 86,244,831 65.6115% 90,425,112 68.7916%
2、上海徜胜持有的友邦吊顶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海徜胜的前身
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电器”)在《友邦吊顶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回购或购回本次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时沈祥、骆莲琴、友邦
电器将购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回购(或购回)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
股票的价格(如公司期间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况,则回购或
购回价格随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及公司股东
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
的措施。
(2)减持股份前进行公告的承诺: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
公司股票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骆莲琴、时间、骆旭平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承诺函》,具体承诺
如下:
(1)自上海徜胜将其持有的相应友邦吊顶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
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将严格遵守上海徜胜及其前身嘉兴市友邦电器有
限公司在友邦吊顶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限售等承诺。
(2)自上海徜胜将其持有的相应友邦吊顶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
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3)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法人资格丧失办理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
资金来源。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情形
1、信息披露义务人骆莲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一致行动人时沈祥先生为公
司董事长。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
录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友邦吊顶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
为时沈祥先生、骆莲琴女士。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
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没有买卖友邦吊顶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骆莲琴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时 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骆旭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时沈祥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附 表
基本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海盐县百步工业区北 A 区
司 地
股票简称 友邦吊顶 股票代码 00271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骆莲琴、时间、骆旭平 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
人名称 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86,244,831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65.611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 90,425,112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68.7916%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3.1802%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
人是否拟于未
安排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
来 12 个月内继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骆莲琴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时 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骆旭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时沈祥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