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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
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8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448,299,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067%。

  (1)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8,147,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885%。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52,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3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97,337,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1.661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97,185,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52,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 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48,192,6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1%;反
对 106,9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0,9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 106,9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8
   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48,192,6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1%;反
对 106,9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0,9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 106,9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448,192,6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1%;反
对 106,9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0,9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 106,9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448,168,1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6,4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8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 审议《关于开展 2019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448,168,1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6,4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关于开展 2019 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
       议案》

    同意 448,168,1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6,4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13,704,80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1%;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6,748,18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9%;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鉴于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总经理周凡卜实
际控制的公司,股东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
致行动人且陈宝康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上述股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
134,463,316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8、 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98,784,31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6,4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9,383,805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9、 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98,784,31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反
对 131,4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6,4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0%;反对 131,4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8
    本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9,383,805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10、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9 年度
       薪酬方案》

    同意 448,163,9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反
对 135,6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2,2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7%;反对 135,6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1、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48,196,8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反
对 102,7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5,1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 102,7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2、 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448,163,9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反
对 135,6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2,2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6/8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7%;反对 135,6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3、 审议《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448,196,8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反
对 102,7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5,1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 102,7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4、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 448,196,8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反
对 102,7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5,1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 102,72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8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贾棣彦、王琨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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