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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23),公司及子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26,737.78 万元,其中
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24,463.98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2,273.8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12),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
额共计 5,715.5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1,528.27 万元保证金,除
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4,187.31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51),公司因涉诉
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13,998.61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9,000.00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4,998.61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6,382.7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 1,115.94 万元,除去募集资金户后涉及金额共计 5,266.84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冻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9-057),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 10,270.2 万元,其中包
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15.94 万元,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5,906.47 万元保证
金,除去募集资金户及保证金专户后涉及金额共计 3,247.79 万元。
    近日,公司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有解除冻结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以下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序                                                         解除冻结账户余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号                                                           额(元)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长春兴城支行
1                                          4200****6119          --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2                       ****深圳笋岗支行   3913****1105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000.00



     三、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 5,226.01 万元,其
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15.94 万元,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906.47 万元保
证金,除去募集资金户及保证金专户后涉及金额共计 3,203.60 万元。上述冻结银
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上述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
质影响。

     2、目前公司账户冻结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
恒贞”)相关事项导致的诉讼。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1)。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
向河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认购协议》 已经解除并确认金一文化不
具有一恒贞的股东资格。2018 年 6 月 13 日,一恒贞针对本案向河南高院提起
反诉。目前此案件已开庭,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
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