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视频纸质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9:25 , 9:30-11:30,13:00-15:00; 通 过 互联 网 投票 系 统进 行网 络 投票 的具 体 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视频纸质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351,715,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 959,925,8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147,800 股,下同)的 37.031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4 名,其中 代 表 有效 表 决权 的 股份 数为 351,661,029 股, 占公 司 有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37.025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5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14,398,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516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股份 14,344,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5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受疫 情影响,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线上视频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 2、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 5、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 8、审议《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 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63,964,40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63,964,40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351,713,3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1,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6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51,713,8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96,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7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 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郭惟亭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