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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2 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现就相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布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7):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631
万元—-167,631 万元。

    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
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022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目前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
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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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
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申 66 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
序。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
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
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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