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6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2,049,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1.0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1,733,047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0.8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16,21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16,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16,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802%。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议案 1.00 《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31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316,219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提议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33,047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1%;反对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79%;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 23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11%;弃权 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89%。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9.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陆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5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8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02 选举周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03 选举张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04 选举茅正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05 选举邱九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92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5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06 选举成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147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孔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02 选举吴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03 选举江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9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611%;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79%;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11%; 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白勇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6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9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2.02 选举陈卫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71,733,088 股;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1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上述两位监事将与职工监事沈燕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议案 13.00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611%;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79%;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11%; 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4.00 《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611%;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79%;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11%;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5.00 《关于全资子公司钢聚人为控股子公司佛山钢聚人提供经营性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611%;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79%;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236,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11%;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8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钱锡麟先生、吴建新先生、陆健先生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 年 度 述 职 , 各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德芳律师和熊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