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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新2021-04-29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建新)
    本人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
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其中:现场参
加1次,通讯方式参加9次,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
弃权票之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提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2020年4月28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   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6、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
                                        意见
                                        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独
                                        立意见
                                        9、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架构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0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5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同意
     日                 次会议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8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   1、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同意
       日               次会议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6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30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
                                         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做了如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4次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分别对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审计
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
况及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
议案、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
告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对关
于审核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投资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
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邮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
邮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同时,关注报
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
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0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联系方式:wjxlawyer@sina.com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建新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