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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轮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
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的管理发挥了较好作用,能够适应企业的经营所需,保证公司
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以及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的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21 年度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
案的制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提议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
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
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认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
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陆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和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同意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时经审阅汤华军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董事长选举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汤华军
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由汤华军先生接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九、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洪烨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的情形。公司董事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洪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十、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
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可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孔爱国                 吴建新                    江洲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