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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龙)2019-02-2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小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
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2018 年 11 月 27 日起不再继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18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共 8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了所有会议。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
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时间                              独立意见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                        2018 年 3 月 20 日
          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                        2018 年 10 月 10 日   对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2018 年 10 月 15 日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十七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并就公司的内
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
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
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
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
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8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9 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已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后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杨小龙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