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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利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9  

                           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1-04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
18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
邮件、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
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陈修、汤奇青、芮斌、赵斌及独立董事蔡黛燕共计5名董
事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朱茂林、涂立强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
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芮斌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好利来



    同意聘任刘昊德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刘昊德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2-7276981

    传真:0592-5760888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    员
      战略委员会              陈   修             芮斌、涂立强
      审计委员会              蔡黛燕              朱茂林、赵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涂立强             汤奇青、朱茂林
      提名委员会              朱茂林              芮斌、蔡黛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原审计部负责人李婷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
责人职务,辞职后李婷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务。为更好地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补选陈煜立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好利来



如下:



                                               2021年度计划税前薪酬
             姓名                  职务
                                                     (万元)

            陈   修            董事长                  78.00

            芮   斌            总经理                  72.00

            张扬宇            副总经理                 61.38

            张广雁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5.40

            刘昊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8.00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好利来



附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陈修:中国国籍,男,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
大学会计专业。曾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浙江省发展化工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监事;杭州乐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好
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陈修先生未在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芮斌:中国国籍,男,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上海文广SMG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
公司总经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
端首席战略官消费者BG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前海芮邦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合鲸资本合伙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
    芮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芮斌先生未在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昊德:中国国籍,男,198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保
荐代表人。曾就职于海航地产、中海地产、远洋地产,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好利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刘昊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昊德先生
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煜立:中国国籍,男,199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电子
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助理经理,现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陈煜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陈煜立先生
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