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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光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8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董事会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
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
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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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电光防爆电气(宿州)
有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泰亿达电
气有限公司等 12 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
决策、监督等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清晰、科学运作、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内
控机制。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
核、提名等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管理层为执
行机构,做好公司经营决策的具体落实;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对董事会、董事、
高管人员的履职、内控体系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
    2、组织机构
    公司高管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组成,负责日常
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明确了各高管层人员的职责。同时根据内部职能划分,公司设立了研发中
心、应用技术部、采购中心、市场部、制造部、财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
信息中心、证券部等部门,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的责任权限,并制定了相
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分)公司能够按照内控制度和管理层的要
求规范运作,较好地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协作和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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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企业文化
    公司以“聚合众智,光耀电光”为发展理念,以“成为高科技、国内龙头矿
用防爆综合解决方案企业”为愿景,秉承“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
神,一直保持着稳健务实、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创新进取的经营风格,并形成
了具有鲜明特点的企业文化。公司以“电光一家人”为宗旨,以电光精神来鼓舞
企业员工,为矿用及其他领域带去安全可靠的产品,保障煤矿等其他特殊领域安
全生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围绕“建立国内一流领先的矿用防爆人才队伍”的长期发展目标,
以人为本,适应新时代发展,积极推进业务与人力资源一体化,优化组织架构,
激活组织与员工,提升组织能力和人力资源效率;大力支撑研发业务分层、工程
服务整合、供应链共享平台搭建,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公司整体一致性;进一步
加强任职资格、岗位聘用及岗位动态管理工作,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5、研发管理
   公司坚持以研发为先锋、以市场为核心的研发思路,高度重视研发管理和技
术创新工作,不断优化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公司拥有上海和乐清 2 大研发基地,
结合行业特性,与中国矿业大学成立了博士工作站,结合行业的发展特性和规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研发中心着力于未来前瞻领域,
以创新为手段,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另外公司研发中心不断结合现有的产品特点,
每年制定产品升级改造目标,使得现有成熟稳定的产品在功能上不断满足客户的
发展需要。
   6、采购管理
    为了加强采购管理风险控制,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采购
和付款业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从岗位职责与分工、采购作业流程、审批流程、
采购价格管控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采购活动有序、高效。在供应商管理方
面,对公司供应商选择、评定、考评、变更等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坚持“互利双
赢”的原则,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诚信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共享
信息、互访交流等方式,推动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与发展,促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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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为生命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
管理制度,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有机统一,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公
司通过弘扬工匠精神,坚持“匠心匠品”,不断强化品质意识;引进先进设备,
配置在线质量控制技术,确保产品卓越品质;利用大品质管理信息平台,对原料、
产成品进行有效监控等,实现实时智能报警,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智能化的监
控系统保障了生产的安全与产品的品质;并且以“智慧工厂建设”为主线,对制
造全过程进行自动化改造和信息化管理,向智能工厂建设迈进。
   8、资产管理
    公司以存货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了完善的存货验收、入库、清查、盘点和
出库等流程,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准确记录存货出入库,保证存货验收入
库、生产领用、销售出库、处置等事项的账务处理正确、及时、完整,公司已建
立完善的存货清查盘点程序,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保证存货账实一致。
   9、销售业务
    公司在对行业趋势、市场状况、客户信息等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
合自身实际及内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制定了年度市场开拓与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
的销售计划。形成完善的销售订单及合同评审机制,建立了严格的销售、发货、
收款业务内部控制系统。
   10、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财务部,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
度》《预算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外汇核销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从预算、核算、控
制、管理、分析、考核等各方面对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与调控。同
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财
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11、信息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确保经营目标、市场策略和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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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有效下达,以及业务信息、突发事件的快速传递等。公司通过各种信息化
软件促进内部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同时严格执行相
关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有效运作。同时公司建立了外部信息监控和
沟通机制,持续对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市场情况、媒体舆情等方面
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监控,同时与客户和消费者、供应商、监管部门、政府部门、
中介机构、媒体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应对各种变化,防化潜在风险。
   12、信息披露
    为确保规范运作,合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
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及
职责权限、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实现公司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的专业、规范、高
效。同时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明晰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有效避免内幕信息无意泄露、杜绝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
   13、内审与监督
    公司建立了多层级的内控监督体系: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按
照《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等进行检查,每季度对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
内审报告。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运营状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董事和
高管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解锁、董事会换届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
意见。报告期内,上述内部监督机制运作良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审计部等充分发挥了其监督和管控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14、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人认定、交易原则进行了明确,并对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作了规
定,公司在实施交易时,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详细了
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审慎考量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在审议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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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时,关联董事一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在履行决策程序时有效发挥监
督作用,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
   15、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原
则和标准、审批权限、决策程序、被担保方的资格和条件、法律责任等,要求每
笔担保均须事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禁下属子(分)公司自行对外担保,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2021 年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独立董事每半年对公司
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16、重大投资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中对对外投资类别、对象、决策程序和权限等作了严格的
规定,各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根据审慎原则,公司对拟投资项目须
对其可行性、必要性以及风险性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调研报告后,提交总经理办公
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则进一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确定及其认定与整改情况
     1、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       2%≤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额的 1%

   利润总额       利 润 总 额 的 3% ≤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潜在错报       错报                   润总额的 3%               2%

   资产总额       资 产 总 额 的 1% ≤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潜在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            0.5%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0.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总额的 0.2%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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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3)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
                                                    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万元)                       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安全、环保;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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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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