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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葵花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认真的研究,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有利于子
公司生产、经营。在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时,上述子公司小股东
未实施同比例担保,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对上述子公司
经营及财务能实施有效把控,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林瑞超、李华杰、崔丽晶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