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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葵花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关玉秀女士

    6、会议通知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5 名,代表股份

299,326,6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5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881%。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9 名,代表股份

293,75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00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名,代表股份 5,57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4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3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10,126,6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4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28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7%;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130%。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28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7%;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2
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13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28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7%;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13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28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7%;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130%。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322,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6%;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2,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95%;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3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 10,122,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9%;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336%。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2,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95%;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36%。

    关联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上

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289,200,000 股,不计入本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322,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6%;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4,26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091%;反对 5,058,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898%;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5,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0.0187%;
                                   4
反对 5,058,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9.9477%;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336%。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495,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542%;反对 2,827,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46%;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5,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0445%;

反对 2,827,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7.921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336%。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莹、王腾

    3.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5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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