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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葵花药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06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公告日,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7,130,060 股,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

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

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130,060.00 股后的 576,869,9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3             葵花集团有限公司

   2         01*****395             关彦斌

   3         08*****464             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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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01,904,479 元=576,869,940 股×0.3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

现金红利应以 0.34572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45727 元/股=201,904,479 元÷584,000,000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4572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田艳

    咨询电话:0451-82307136

    传真电话:0451-82367253

    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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