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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前
予以认可。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公司已将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
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就公司本次相关事宜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苏日明为公司控股股东,狄爱玲、苏永明为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接受其担保构成
关联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
担保行为合理,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方苏
日明、狄爱玲、苏永明系自愿决定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和表决,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