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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圣股份: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1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慎认
真的研究,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张潇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张潇
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张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 增加 2022 年度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
(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 189,500 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
实际融资情况对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
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担保事项,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孝友         潘金贵         李有光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