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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煌钢构: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吴林)2019-04-25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11             11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2018年度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表决,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

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1月9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审议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19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4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审议的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9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审议的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5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11日,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关联方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

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5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审议的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8年,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本人与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或单独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与公司
管理层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思路、经营管理、内
控工作方案、成本控制等重大事项方面提出合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
采纳。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治
理、发展等方面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
向;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本人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积极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
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
汇报,及时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
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在
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持与公司高层的密

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勤勉、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吴   林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