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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4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审议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2021年公司拟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累计不超过61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
出本次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对下列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做出决定,
并授权董事长在下列已明确对象的被担保人的担保事项就相关合同和办理担保事项所
需的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上代表公司签字,并授权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券日报》、《 证 券 时 报 》 刊 登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36)。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月 19日召
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孙清焕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
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券日报》、《 证 券 时 报 》 刊 登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共计36,000万元担保额度已经上述
 会议审议并通过,此次担保额度在已授权的范围内。

     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支行申请
的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住      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横三路2688号
     经营范围:线路板研发及应用、印制、生产、加工、销售;集成电路、电子元件、
 电子设备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115,000                    100%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
 135,173.87万元,总负债54,381.96万元,所有者权益80,791.91万元, 2020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54,316.9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936.26万元,净利润-3,158.45万元。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天津福臻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孙清焕
   保证人3:罗萍
   债务人: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支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四、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稳定发展,提高市
场竞争力。本次涉及担保的公司均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
额为 411,750.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3.03%。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

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