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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4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484,166,3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6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4,166,39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3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06                         孙清焕

   2                 01*****580                         孙清焕

   3                 03*****153                         肖燕松

   4                 01*****306                         易亚男

   5                 02*****870                         郑明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 肖燕松、甄志辉
   咨询电话:    0760-89828888 转 6666
   传真电话:    0760-89828888 转 99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