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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斯顿: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1-09-24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120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概述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机
制,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状况后,公司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回购股份
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7 万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按回购金额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3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及 9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时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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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最新的总股本 868,638,373 股,扣除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727,400 股后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红利约 38,785,993.79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剩余利润作为
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公司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8,785,993.79 元(四舍
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61,910,973 股(总股本 868,638,373 股-回购股份
6,727,400 股)×0.045 元/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8,785,993.79÷868,638,373=0.0446514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0)=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46514 元/股。

    三、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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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约定,自 2021 年 9 月 25 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
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96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30 元/股-0.0446514 元/股
=29.96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96 元/股的条件
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166.8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按回购金额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7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3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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