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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斯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
关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存放与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 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或以其他
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1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57,567.15 万
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1.92%;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
的审议,会议召集、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和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能
够有效防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其他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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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汤文成                        冯虎田             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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