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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龙实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议案一、二;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和新增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因公司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化
高科”)和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实业”)关于刘宜云、张海清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正处于诉讼审理阶段,根据 2020 年 11 月 27 日乐平市
人民法院出具(2020)赣 0281 民初 2900 号、3176 号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
人刘宜云、张海清在违反《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章程》以及有损申
请人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及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利益的情况下
使用公章、财务章等公司证照的行为。2021 年 1 月 7 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向公
司出具《乐平市人民法院通知书》,要求公司“不能接受任何人,任何单位将盖
有上述两公司公章的文件”。电化高科、世龙实业通过网络进行股东大会投票的
行为,与使用公章投票的效果一致,属于代表公司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该次行
为违反了乐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 0281 民初 3176 号、(2020)赣 0281
民初 2900 号民事裁定书以及《乐平市人民法院通知书》内容。为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及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就电化高科、大龙实业诉讼争议票数
108,515,000 票均不列入本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
    受疫情影响,为响应乐平市相关主管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本次股东大
会的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因本次股东大会到达到场的股东等相关人员数量较
多,公司根据人员情况临时调整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室,由原会议通知中
“公司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调整为“公司科创大楼二楼会议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公司科创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道龙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
委托代理人共 计 322 人, 代表公司股 份 77,149,244 股, 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2.14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79 人,代表
公司股份 37,543,4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4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3
人,代表公司股份 39,605,8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024%。
    2、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情况
    经公司确认,在征集时间内,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股东 62 名,
代 表 公司 有效 表决 权 的股 份数 为 15,664,683 股, 占公 司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
6.5270%。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曾道龙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9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77%;反对42,05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未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693,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5.4491 %;反对
26,755,9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50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刘林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2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46%;反对42,027,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7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未
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721,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5.5178 %;反对
26,727,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482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刘宜云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60,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187%;反对35,08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6,760,8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4.5628 %;反对
14,68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3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舒云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55,0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113%;反对35,0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6,755,1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4.5490 %;反对
14,6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1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欧阳祖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42,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946%;反对35,10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6,742,244, 股,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 所持 股份的 64.5179% ;反对
14,7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2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万世洋、程辉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进行有效表决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