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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2021年8月2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阅读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同类企业协议价格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000
万元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抵押担保,主要为了支持子公司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且
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欧阳祖友:


    陆   豫:




                                                     2021 年 8 月 28 日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2021年8月2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阅读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人注意到证券日报网有关质疑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报道,经全体独立董事商议后,要求公司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有重
大关联交易材料,以便独立董事审核,公司至今未提供给本人审核。
    因公司未按照独立董事要求提供有关关联交易的资料进行审核,本人无法了
解和确认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无法确
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确认交
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同类企业协议价格协商确定,无法确认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000
万元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抵押担保,主要为了支持子公司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且
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蔡启孝: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