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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 勤勉、有效地履行监
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
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7 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18 度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 2017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对温州博德科技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池秀明、宋萌、陈俊梢、
熊鹰、张扬对福州创星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3)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5)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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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资设立昇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
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有效落实并执行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
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
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
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未发生采购、销售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也未发生偶

                                   2/4
发性关联交易。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
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真审查此议案
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公
司发展起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
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对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内控体系,公司所做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进行了查阅,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实行比较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
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
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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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各类监管机构下发的文件,严格
按照规定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
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未发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了监督和跟踪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监事会派出监事出席了 2018 年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通过
审阅财务报告和开展调研检查的方式,从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
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合法,实施程序正确,各项议案、报告
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新的一年,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的培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
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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