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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
 容一致。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 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向公司提交了《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拟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计划在本

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16%(即不超过8,110,0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即不超过3,754,418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508,837股)。

    2022年11月14日,公司接到东方富海的《关于减持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2年11月13日,其前述股份减

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东方富海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未发生减持。

       自东方富海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东方

   富海未发生减持。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881,350       7.16       26,881,350        7.16

           其中:
东方富海                    26,881,350       7.16       26,881,350        7.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富海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富海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富海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