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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赛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5-07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奥赛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能够严格遵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及其
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地                刘剑文                 吴晓明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