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1,411,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545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新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南京奥赛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48 号),核准东方 新星向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17,470,588 股股份、向江苏苏洋投资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143,617,647 股 股 份 、 向 中 亿 伟 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143,617,647 股股份、向伟瑞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113,382,352 股股份、向南京海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7,794,11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本次交易中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本由 172,278,000 股增加至 928,160,351 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时向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南 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股) 限售股份数量(股) 限售期 1 1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 143,617,647 143,617,647 24 个月 限公司 2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 37,794,117 37,794,117 24 个月 限公司 合计 181,411,764 181,411,764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在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事项 承诺期限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2、在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含本公司受让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江苏苏洋投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 资实业有限 2019 年 1 月 股份限售 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3、在上述 公司;南京海 22 日至 2021 承诺 锁定期届满时,如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 济投资管理 年 1 月 21 日 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本公司 有限公司 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参照《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分期解锁。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 与上述股份相同。5、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方严格履行了做出的各项承诺。承诺 方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 月内未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也未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 2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未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也未 出现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在锁定期届满时,交易标的江苏奥赛 康药业有限公司完成业绩承诺,承诺方不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内, 上市公司不存在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1,411,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4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海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份持有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序号 持股数量(股) 股份占公司总 名称 (股) 股本的比例 江苏苏洋投资实 1 143,617,647 143,617,647 15.4734% 业有限公司 南京海济投资管 2 37,794,117 37,794,117 4.0719%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81,411,764 181,411,764 19.5453%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项目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755,887,976 81.44% -181,411,764 574,476,212 61.89% 件的股份 二、无限售条 172,272,375 18.56% 181,411,764 353,684,139 38.11% 件的股份 合计 928,160,351 100.00% - 928,160,351 100.00% 3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 赛康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奥赛 康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