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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0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
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相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
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
完善。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前
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
追溯重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持有的股权投资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