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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2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22,4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47.4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52.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533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闲置原因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年产 10000 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28,215.36         16,413.55             4,637.20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9,820.20          5,338.96             2,544.89
                  合计                       38,035.56         21,752.51             7,182.09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7,182.09 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6,320.13 万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发行主体能
       提供保本承诺,具体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
       确定。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
       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投资风险。
    (二)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
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获得更多回报。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含)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
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
超过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
司及景岳堂药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景岳堂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