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2016-04-1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我担任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里,我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4次。我实际参加董事会
会议9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认真审议每次董事会会议所列明事项,提出相应的
意见和建议,最后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提出否决或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
《关于 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
2015 年 2 月 9 日 事会第五 同意
建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二届董 《关于续聘 2015 年会计师事
同意
2015 年 5 月 8 日 事会第七 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 2014 年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吕兴平为公司银行授信
同意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无违规担
保,无控
第二届董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股股东及
2015 年 8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其他关联
一次会议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方占用资
金情况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
第二届董 同意
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关于聘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二次会议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报告期内,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监督并核查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的执行
情况,并通过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向有关事宜负责人和主办人员进行了询问,
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
2、持续的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15年度,本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的召开,审议了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
各项议案,跟进并了解了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在2015年,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也没有要求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201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1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本人联系方式:liuzhiqiang@hejun.com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强)》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6年4月11日